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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期限已满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4 18:53:33 人浏览

导读:

刑事拘留期限已满的处理方式是: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或者予以释放。在司法实践当中,公安机关释放犯罪嫌疑人后应当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行政拘留在一定情况下可以转化为刑事拘留。

  一、刑事拘留期限已满如何处理

  1.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的犯罪,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予以释放。

  《刑事诉讼》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行政拘留如何转变为刑事拘留

  违法行为人在拘留期间,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有证据证明违法行为人,有涉嫌构成刑事犯罪触犯刑法时,公安机关会对违法行为人,变更强制措施转为刑事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拘留的条件】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有什么程序和流程

  1.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2.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决定拘留有特殊身份的人员时,需要报请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4.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法律快车提醒您,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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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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