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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否解除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1 11:35:08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并不会解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赡养义务时法定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变化而解除。如果成年子女不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其给付赡养费。

  一、离婚是否解除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父母离婚后,子女还是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如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及赡养义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二、赡养的基本原则

  赡养的基本原则是: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2.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

  3.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经被赡养人同意由赡养人出资翻建的,应当明确被赡养人享有的产权和居住权。

  4.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

  5.被赡养人有权依法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遗产和接受遗赠。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

  三、赡养人如何支付赡养费

  应当定期支付赡养费是赡养人的法定义务,赡养费参照当地的生活水平,结合老人基本生活、医疗、居住的需要来确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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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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