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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果异议期限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22 00:24:45 人浏览

导读:

鉴定结果异议期限是三日,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收到相应的鉴定结果后会在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相应的当事人,如果是当事人对于该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一、鉴定结果异议期限是多久

  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

  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的,应当将诊断证明结论书面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决定重新鉴定。

  二、对司法鉴定结果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

  法律快车提醒您,对于有异议的司法鉴定,可以重新鉴定的情形: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可见,在原鉴定主体、程序和内容不合理或不正确等界定结论有重大错误,不重新鉴定将对案件的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法院应当对待证事实予以重新鉴定。重新鉴定是为了保证案件审判的公平、公正的顺利进行,保证当事人的合法平等权益而赋予给当事人的一项法定权利。重新鉴定是由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的法定程序。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三、如何投诉司法鉴定机构

  投诉人一般可向司法鉴定人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投诉,亦可向司法鉴定人所在地的市、州级司法行政机关,也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受理和立案

  1.司法鉴定所设立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并由专人负责受理投诉的接待、登记、受理、移送、建档和日常管理工作。投诉人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方式投诉,并具实署名。投诉人应如实反映情况,投诉内容应详实、具体、明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对于匿名投诉,也应进行调查处理。

  2.司法鉴定所受理投诉后填写《司法鉴定投诉情况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性别、联系地址(住址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接待时间、投诉事由、涉及人员、被投诉人违法的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等。

  3.受理投诉机关对投诉人来访或以口头方式进行投诉的,应当热情接待,认真做好笔录,笔录应交投诉人核对并鼓励其签名。

  4.司法鉴定所应在收到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应在收到投诉的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答复并说明理由。需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行政机关处理的,应制作移送文书,并告知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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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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