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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是否可以放弃抚养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1 00:15:28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协议中可以放弃抚养费。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就抚养费用事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其中,抚养费支付方式有按月或季或年固定时间支付的定期支付,和一次性支付完所有的费用。

  一、离婚协议中是否可以放弃抚养费

  如果双方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可以放弃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外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怎么付的

  法律快车提醒,离婚后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定期支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以需要抚养子女到十八周岁为止,计算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并一次性给付完毕,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满足哪些条件可以降低抚养费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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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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