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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指派的监视居住应如何规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0 10:57:15 人浏览

导读:

监所指派的监视居住的规范是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在的市县;不得干扰作证;不得毁灭证据等等。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可知,如果顺利办理了监视居住的,要注意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一、监所指派的监视居住应如何规范

  被监视居住应遵守的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5.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二、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监视居住的条件有: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根据《刑事诉讼》第74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 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监视居住最长多久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法律快车提醒您,在监视居住期间,不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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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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