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财产分割 > 财产分割协议 > 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注意什么

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注意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0 12:41:18 人浏览

导读:

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注意的是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对夫妻的实际财产要了解清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般会在夫妻双方办理了有效的离婚登记手续后会生效。

  一、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注意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即生效,有异议的一方即使向法院提起变更财产分割协议的,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特别注意,避免出现后悔无门的情况。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首先,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协议无效;

  2.必须双方亲自签署,不是双方亲自签订的,也属于无效协议;

  3.最重要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写法了。切忌图省事出现,如,“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各自名下财产各自所有”、“双方已自行分割完毕”等笼统说法。

  4.在未调查清楚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时,不要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二、离婚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如何执行

  离婚后按照财产分割协议书的约定执行即可。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执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1.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2.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