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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撤销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0 08:12:44 人浏览

导读:

婚姻撤销的条件有因胁迫结婚的、一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的等。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是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的事实、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的意愿、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等。

  一、婚姻撤销的条件有哪些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申请撤销婚姻须带的材料有哪些

  撤销婚姻要带这些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请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书;

  3.能够证明撤销事由的证据,比如受胁迫或者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

  4.其他证据材料和证人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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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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