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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追诉时效过了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4 12:58:29 人浏览

导读:

刑事诉讼时效过了的处理是公安机关不会立案,检察院不会予以起诉,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该案件是属于法定最高刑罚无限期、死刑的犯罪,则检察院认为还需要追诉的,则可以申请追究责任。

  一、刑事追诉时效过了怎么办?

  刑事追诉时效是司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犯罪超过追诉时效的,不予起诉。对超出追诉时效的刑事案件,原告的诉讼请求将被驳回。我国刑法虽然原则上不起诉超出起诉期的案件,但对于法定最高刑罚无限期、死刑的犯罪,经过20年的起诉期,人民检察院认为仍有必要追诉,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仍应追究刑事责任。一般犯罪的起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连续犯罪、继续犯罪和集体犯罪的起诉期限从上一次犯罪之日起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再次犯罪的,从起诉前一罪之日起计算起诉期限。

  二、追诉时效中断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在追诉时效内又重新犯罪的,追诉时间重新开始计算,这就是追诉时效中断的情形。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刑事犯罪是属于连续的犯罪或者是持续的犯罪,追诉时效是从最后一次犯罪行为结束后开始计算的。

  三、刑事追诉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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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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