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诉讼法 > 强制措施 > 监视居住 > 指定监所监视居住是应该怎样的

指定监所监视居住是应该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4 10:44:15 人浏览

导读:

指定监所监视居住的规定是对于监视居住的人员如果是没有固定场所的,则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如果是有固定场所的,则是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进行监视居住。

  一、指定监所监视居住是应该怎样的

  指定监视居住的规定:

  1.若犯罪嫌疑人无固定居所的,可以当然对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若该犯罪嫌疑人有固定居所的,只有在其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指定监视居住;

  3.除了无通知的以外,都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以后24小时以内通知。

  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怎么折抵刑期

  法律快车提醒您,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羁押一日折抵徒刑、拘役刑期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因违警行为而受行政拘留,后来又被诉追,如果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和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系同一行为,被拘留的期间,应予折抵,如果被判处刑罚的是另一犯罪行为,被拘留期间不能折抵。

  三、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