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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安置补偿协议后能否进行反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02 02:15:29 人浏览

导读:

签了安置补偿协议后一般不能进行反悔,除非存在欺诈、胁迫或显示公平情形的或者协议双方一致的情形才可以反悔。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拆迁房屋的基本情况等内容。

  一、签了安置补偿协议后能否进行反悔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一般不可以反悔。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根据协议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存在欺诈、胁迫或显示公平的情形,否则不可一方临时反悔。

  二、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有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提醒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拆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等基本情况。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包括房屋的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等。

  3.补偿方式、金额和时间。

  4.房屋估价。

  5.拆迁安置办法。

  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

  7.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搬迁期限是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自行搬迁的时间界限,这一期限是用来约束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

  8.违约责任。

  三、安置补偿协议中的补偿费如何计算

  拆迁安置补偿费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4.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5.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6.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7.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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