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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怎样量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3 16:40:48 人浏览

导读:

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还没有导致严重后果发生的,判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导致严重后果发生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犯危险方危害公共安全罪怎样量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因此,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既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

  表现为以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决水以外的其他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观方面

  法律快车提醒您,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能否缓刑

  行为人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能判缓刑。前提条件是行为人只是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那么法院在上述情况下就可以行为人适用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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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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