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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中证人是否必须到庭作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3 00:56:45 人浏览

导读:

民事案件中证人有义务出庭作证,但不一定必须到庭作证。证人出庭作证产生的合理费用可以要求法院支付,可以使用自己民族语言、文字进行作证,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给予法律保护。

  一、民事案件中证人是否必须到庭作证

  根据《民事诉讼》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二、民事案件中证人不出庭作证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对证人的证言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对于证据保全的申请法院一般是用裁定支持或驳回,法院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被保全人对该裁定也有权异议,但该异议不影响裁定的执行。“证据规则”规定,人民法院保全证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可见,保全证据是允许对证人证言采取制作笔录的方法的,也就是说法律上可行。且由于是法院的笔录,公信力相对较高,不用传唤证人出庭作证,较好地解决了证人拒绝出庭作证使申请人失权的问题。

  三、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证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言的权利;

  2.对自己的证言笔录,有权阅读;

  3.因作证而打击报复时,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给予法律保护;

  4.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给予因出庭作证所支出的费用;

  5.如实作证的义务;

  6.如实回答审判人员提出的问题;

  7.遵守法庭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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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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