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嘱 > 有遗嘱的继承步骤有哪些

有遗嘱的继承步骤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5 18:04:52 人浏览

导读:

有遗嘱的继承步骤是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处审核之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出具公证书的。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可知,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包括了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等等。

  一、有遗嘱的继承步骤有哪些

  有遗嘱的遗产继承程序如下:

  首先是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放弃继承的需要发表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处经审核材料并经调查证明情况属实的,为继承人出具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就可以凭借公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民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嘱继承人的范围

  法律快车提醒您,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遗嘱继承本人全手写可以吗

  遗嘱继承本人全手写可以的,且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不违反法律规定,能体现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即可自继承开始后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