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协议离婚 > 协商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协商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5 15:08:55 人浏览

导读:

协商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如果不能约定的话,当事人可以依法起诉。届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等法定原则对于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协商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由当事人协商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协议离婚手续如下: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1)双方的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

  (2)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2.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告知进入三十日冷静期。

  6.冷静期后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当事人双方需均在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协议离婚手续费怎么算的

  协议离婚现在不收取手续费。

  法律快车提醒您,于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收取婚姻登记手续费。

  婚姻登记手续费包括结婚登记手续费和离婚登记手续费。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