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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调解是怎么调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5 01:49:49 人浏览

导读:

离婚起诉调解的方式是: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等。在司法实践当中,如果当事人要起诉离婚的话,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等证件材料。

  一、离婚起诉调解是怎么调解

  1.调解动员阶段。

  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

  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

  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要什么资料

  起诉离婚立案需要以下材料:

  1.起诉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如果婚姻涉及到财产问题,还要带着相应的财产证据和夫妻共同债务证据。

  三、什么情况需要起诉离婚

  法律快车提醒您,关于诉讼离婚的情形可概括为以下几种:

  1.离婚只是单方意愿,对方根本不同意离婚。

  2.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子女的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5.一方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无法回国;另一方在国内,想要离婚的。

  6.双方就离婚、财产、子女等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但是没有时间回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可以选择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走无争议离婚的诉讼程序解除婚约关系。

  7.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想通过法院调解书的方式来增强协议的效力,也可以选择走无争议离婚的诉讼程序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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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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