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子女抚养费 > 离婚后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费用

离婚后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费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4 16:11:08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用一般是由实际的经济水平等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确定的。根据有关的司法解释可知,如果父亲或母亲一方是有固定收入的,那么抚养费就可以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

  一、离婚后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费用

  离婚时按如下规则确定给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标准为,如果父母有固定收入的,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可以追加吗

  离婚后抚养费可以追加,应当另行提起诉讼。法律快车提醒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三、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抚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