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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收取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4 15:47:38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是需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多方面的因素来收取孩子的抚养费的。如果对方拖延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去起诉,如果起诉了还是拖延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离婚后如何收取孩子的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离婚后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哪些选择

  律快车提醒您,抚养费支付方式都有三种:

  1.定期给付;

  2.一次性给付;

  3.以物折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抚养费诉讼被拖延该怎么办理

  1.可以和法官沟通或委托律师与法官沟通;

  2.若无法沟通,可以向法院内部领导反映;

  3.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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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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