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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信用卡债务应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20 11:17:19 人浏览

导读:

夫妻离婚信用卡债务,先确定该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即使双方已经离婚的,也应当以共同财产清偿。死亡赔偿金作为加害人赔偿给受害方近亲属的物质性补偿,不应属于遗产。

  一、离婚后夫妻信用卡债务应如何处理

  离婚信用卡债务的处理方法: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

  2.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务确实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未欠债务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抵制债权人的要求;

  3.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各自所有的,第三方知道约定的,以夫妻双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4.如果认定为夫妻债务,借款一方无法证明夫妻共同生活,还款一方可以要求借款一方偿还。

  二、夫妻一方承担债务如何执行

  如果夫妻一方对他人债务承担,应该归责于承担债务的一方。不予以追加决定。夫妻之间如果涉及双方经济利益的,应该尽量取得对方的同意,或者让对方知晓,以免对方的某些行为可能导致该经济利益的损失,进而引起夫妻双方关系不和睦,造成不可挽回的错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三、夫妻债务可以用死亡赔偿金偿还吗

  死亡赔偿金不可以用于死者生前的债务偿还,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属于死者配偶、父母、子女共同应得的财产性补偿,死者生前的债务只能从其遗产中予以清偿。

  法律快车提醒您,死亡赔偿金作为加害人赔偿给受害方近亲属的物质性补偿,不应属于遗产,更不能用来偿还受害方生前所欠债务或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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