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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期间家属能够探视被拘留人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2 10:48:54 人浏览

导读:

拘留期间家属能否探视需要确定拘留属于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如果是刑事拘留的,则家属无法在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期间进行探视;如果是行政拘留的,则家属可以探视。

  一、拘留期间家属能够探视被拘留人吗

  被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不能探视,但律师能够会见犯罪嫌疑人。被行政拘留能够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能够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能够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能够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二、刑事拘留变更或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变更或者解除拘留的条件有:

  1.被拘留的人超过法定期限,又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但是,变更时必须同时具备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或者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即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或者“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才能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2.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人民检察院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羁押超过法定期限,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拘留措施的要求,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在3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拘留措施的意见,经检察长批准后,通知公安机关执行;经审查认为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书面答复申诉人。同时,侦查部门应当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本院监所检察部门。

  三、刑事拘留的程序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刑事案件拘留的程序如下:

  1.首先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

  2.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

  3.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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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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