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诉讼知识 > 刑事诉讼法 > 刑诉法中的不起诉具体解释是什么?

刑诉法中的不起诉具体解释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1 10:20:55 人浏览

导读:

刑诉法中的不起诉主要是指案件移交到检察院之后,检察院不会将案件移交给法院起诉,而是会进行案件的终结。具体的不起诉原因是案件不具备起诉条件或着案件的证据不足以起诉。

  一、刑诉中的不起诉具体解释是什么?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对不起诉制度应把握四个要素:

  1.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起诉审查后所采取的一种法律处置方式。

  2.不起诉的根据在于案件不具备起诉条件或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不适宜提起诉讼。

  3.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效力在于不将案件交付法院审判而终止刑事诉讼。

  4.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具有确定效力,如不具备法律要求的条件,不得改变已发生效力的不起诉决定再行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不起诉会有案底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起诉不会有案底。案底是犯罪记录,如果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判处有罪的,才会有案底。

  三、如果检察院不起诉要走哪些程序?

  经过审查起诉,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不起诉的决定权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行使。

  人民检察院应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送达时,应当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诉讼代理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而被不起诉的人,应当告知其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不起诉决定宣告及送达后,应及时解除强制措施,解除扣押、冻结,对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没收其违法所得的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