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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对方探视如何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2 18:35:43 人浏览

导读:

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对方探视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调解或者到法院起诉。离婚后有抚养权一方不让探视,另一方不可以以此为由不给抚养费。

  一、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对方探视如何办

  离婚后一方不让探视孩子,协商无果可以向院起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不让探视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有抚养权一方不让探视的,另一方不可以以此为由不给抚养费。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义务。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对于探视权而言,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探视的权利,直接抚养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或者一方不配合行使探视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探视权如何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探望权是对执行人进行罚款和拘留的方式,促使其行使探望权。不会对孩子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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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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