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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制下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1 17:50:32 人浏览

导读:

夫妻财产制下财产分割标准是:在财产分割时应当适用协议优先的原则、合法原则、有利于生活的原则等原则。在司法实践当中,夫妻双方当事人一般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夫妻财产制下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

  1.协议优先的原则;

  2.合原则;

  3.禁止权利滥用的原则;

  4.有利于生活的原则;

  5.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6.其他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能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财产分割案件法院多久判决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法律快车提醒您,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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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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