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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应如何承担公司亏损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31 16:02:10 人浏览

导读:

股东应如何承担公司亏损责任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是有限公司的股东,那么需要在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内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那么需要在股东认购的股份内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股东应如何承担公司亏损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公司亏损解散怎么补偿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公司亏损可以申请破产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亏损可以申请破产。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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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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