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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责任人员在单位犯罪中如何认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24 10:02:32 人浏览

导读:

直接责任人员在单位犯罪中一般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这类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的责任人员。单位犯罪中的行为人,在主观上一般表现为直接故意。

  一、直接责任人员在单位犯罪中如何认定的

  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人,如果是指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则一般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即单位的主管负责人,也包括定代表人;如果是指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则一般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包括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或者职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构成单位犯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五种,分别是:

  1.公司;

  2.企业;

  3.事业单位;

  4.机关;

  5.团体。

  三、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差别

  1.产生犯意的时间不完全相同。单位犯罪中,犯意只能产生于犯罪行为实施以前。这是因为,单位犯罪总是在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单位负责人决定之后才去实施,因而必然是在犯意产生之后才去实施。共同犯罪中,犯意产生的时间是较为随意的,既可以是在实施犯罪以前,也可以在实施犯罪过程中。

  2.犯意的种类不同。单位犯罪中的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既可以都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可以有的表现为直接故意,有的表现为间接故意,还可以都表现为间接故意。

  3.承载犯意的最终主体不同。单位犯罪中,除了存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犯意外,还存在一个单位犯意,并且最终是以单位整体犯意来追究的,即在单位犯罪中,犯罪活动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个人意志要通过单位的意志表现出来。共同犯罪中,除了各个共同犯罪人的犯意外,不存在其他犯意,犯罪活动一般就是以犯罪分子的名义实施的,不存在以另一个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的情况,即使是以另一个单位的名义实施的,也不能代表该单位的意志。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一个重要标准。

  4.犯罪动机不同。单位犯罪中,各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单位利益。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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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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