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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未起诉的情况有哪些类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23 01:45:06 人浏览

导读:

检察院未起诉的情况有酌定不起诉、法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检察院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本身不构成犯罪的,一般会不予起诉,因此,犯罪嫌疑人也就不会被判处刑事处罚,也不会留下相应的案底了。

  一、检察院未起诉的情况有哪些类型

  检察院不起诉的三种情形如下:

  1.酌定不起诉。检察官应用起诉便宜主义而决定不起诉在理上称为酌定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

  2.法定不起诉。区别于酌定不起诉是拥有诉权而予以舍弃,法定不起诉是起诉机关对案件没有诉权或者丧失诉权,因此而不提起公诉;

  3.存疑不起诉。即检察机关确认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没有胜诉可能时,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下达后多久通知当事人

  检察院不起诉多久通知案件当事人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检察院可以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通知的时间。但是检察院一般会在一个月内下达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检察院不起诉可以开无罪证明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无犯罪证明指的是由居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的,证明该居民在该辖区范围内,在一定的时间内查阅不到违法犯罪记录的一种证明文件。检察院做不起诉的决定,就意味着自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证明尚未构成犯罪的事实,就没有犯罪记录一说。因此是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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