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要求有哪些内容
导读:
1.发起人人数应符合要求。
2.发起人资格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但其中必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发起人义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认购其应当认购的股份,这是指整个发起人而言的,至于每个发起人需要认购多少股份,则由发起人相互约定。
4.发起人任务发起人是组建公司的人员,其法定任务是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交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是:
1.可迅速聚集大量资本,可广泛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形成资本,有利于公司的成长;
2.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3.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
法律快车提醒您,股份有限公司的缺点是:
1.设立的程序严格、复杂;
2.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差,大多数股东缺乏责任感;
3.大股东持有较多股权,不利于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的商业秘密容易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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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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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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