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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欠债是否需对方共同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7 00:32:34 人浏览

导读:

分居期间欠债是否需对方共同承担要看债务的情况,如果是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的或者是对方也认可的债务,则对方需要承担,如果是个人债务则对方不需要承担。

  一、夫妻分居期间欠债是否需对方共同承担

  夫妻分居期间欠下的债务,如果是债务是用于了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双方共同欠债;一方个人欠债但是另一方事后追认认同债务的,还需要共同承担。如果没有以上情况的,一般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不需要共同承担。

  二、院执行夫妻共同债务程序是怎么样的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三、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怎样证明

  法律快车提醒您,可通过以下证据证明夫妻共同债务: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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