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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处理分居的问题女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6 11:21:34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女方处理分居的问题是双方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审判即可。离婚分居需要证明证据是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书面分居协议等。

  一、离婚后如何处理分居的问题女方

  离婚后女方处理分居的问题是:

  1.如果夫妻双方系因感情不和分居,且分居满两年,一方起诉到院要求离婚,经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2.如果第一次起诉后法院未判决离婚,此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再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但是分居只是一种事实状态,只是判决离婚的可能事由,不会因为双方分居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二、离婚分居需要哪些证据证明

  离婚分居需要证明证据是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

  三、分居协议书可以进行公证吗

  分居协议书是能依法进行公证的。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当事人申请的合同、继承、委托等事项,可以依法办理公证手续,且经公证的协议,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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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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