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罪名大全 > 重要罪名 > 挪用公款罪 > 如何判定挪用公款罪成立条件

如何判定挪用公款罪成立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17 13:11:46 人浏览

导读:

判定挪用公款罪成立条件是侵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存在直接故意目的等。挪用资金和挪用公款罪区别在于两者的主体不同、侵害的利益不同、行为不同、处罚不同等。

  一、如何判定挪用公款罪成立条件

  判定挪用公款罪成立条件如下:

  1.客体要件。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款。

  2.客观要件。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恃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

  4.主观要件。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

  二、挪用资金和挪用公款罪区别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害的是国家利益,后者侵害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利益,危害社会经济安全;

  3.犯罪的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公款,是国家财产,后者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

  4.刑罚不同。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从而构成的犯罪。

  三、挪用公款罪属于渎职罪

  挪用公款不属于渎职罪。法律快车提醒您,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