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罪名大全 > 重要罪名 > 挪用公款罪 > 挪用公款罪数额如何界定

挪用公款罪数额如何界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15 18:35:26 人浏览

导读:

挪用公款罪数额的界定是挪用公款在三万元以上可以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是挪用公款三百万元以上等情形。挪用资金和挪用公款罪区别在于两者的犯罪主体不同、处罚不同等。

  一、挪用公款罪数额如何界定

  挪用公款罪数额界定如下:

  1.挪用公款3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

  2.挪用公款3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3.挪用公款1百元以上,或挪用特定款物或拒不退还数额达到50-100万元的,认定为“情节严重”。

  二、挪用资金和挪用公款罪区别

  律快车提醒您,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害的是国家利益,后者侵害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利益,危害社会经济安全;

  3.犯罪的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公款,是国家财产,后者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

  4.刑罚不同。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从而构成的犯罪。

  三、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