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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申诉所需材料清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15 11:37:10 人浏览

导读:

刑事案件申诉所需要的材料包括有申诉状、原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新的案件证据等。如果当事人提起申诉缺失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该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

  一、刑事案件申诉所需材料清单

  刑事案件申诉所需材料:

  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3.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申诉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二、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刑事申诉期限是两年。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 )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怎么确定申诉的人民法院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告知申诉人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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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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