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权债务纠纷 > 工程款拖欠纠纷 > 工程欠款几年内可以追讨

工程欠款几年内可以追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08 17:17:04 人浏览

导读:

工程欠款的追讨起诉期限是三年,具体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是当事人没有在这个期间进行起诉的则对方获得抗辩权。

  一、工程欠款几年内可以追讨

  承包单位向人民法院主张工程款的,起诉的时效是3年,从知道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欠款不还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欠款不还起诉需要准备以下证据: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比如出借金额,已还款数额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欠款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首先,债务纠纷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其次,债务纠纷也可以到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欠款属于合同纠纷,可以由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