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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不能办理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4 11:12:23 人浏览

导读:

协议离婚不能办理的情况是双方对于财产和子女问题没有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的,或者是夫妻一方是属于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一、协议离婚不能办理的情况有哪些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律 咨询服务。

  二、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法规中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提醒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有如下区别如下:

  1.受理机关不同,协议离婚受理机关为婚姻登记机关(即民政局),起诉离婚受理机关是人民法院;

  2.时间期限不同,起诉离婚一般需一个月时间,协议离婚一般需三个月或六个月时间;

  3.其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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