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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多长时间支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3 11:07:51 人浏览

导读:

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双方离婚后的第一个月开始支付,具体支付的时间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当然,有经济能力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一般需要支付到孩子成年能独立生活的时候。

  一、离婚抚养费多长时间支付

  离婚后,从解除婚姻关系的第一个月起给抚养费;抚养费要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以需要抚养子女到十八周岁为止,计算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并一次性给付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二、判决离婚抚养费如何计算和支付

  1.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三、离婚子女抚养费纠纷的管辖

  法律快车提醒您,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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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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