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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逝世后应如何处理股权变更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14 13:58:16 人浏览

导读:

股东逝世后应处理股权变更手续是需要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等待办理即可。股权转让跟股权变更的区别在于两者的性质不同、结果不同和生效条件不同。

  一、股东逝世后应如何处理股权变更手续

  股东逝世后处理股权变更手续是:

  1.股权变更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股权转让申请,等候工作人员开具《受理通知书》又或者是《申请材料接收单》;

  2.工作人员对股权变更人资料进行审核并开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3.审核过后,股权变更人在5个工作日后,使用《登记决定通知书》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股权变更成功。

  二、股权转让跟股权变更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提醒您,股权转让跟股权变更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 股权变更在是指股权归属发生转移的事实状态。

  2.结果不同。股权变更只是股份发生了转变 ;股权转让股东发生变更。

  3.生效条件不同。股权转让签订协议之后生效,而股权变更必须在签订协议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

  三、因股权变更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

  因股权变更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股权变更诉讼时效是3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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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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