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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10 08:57:00 人浏览

导读:

简易程序的条件是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包括三年)刑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等。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宣判的时间一般是在二十日内。

  一、简易程序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1.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包括三年)刑罚的;

  2.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3.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

  4.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二、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多久宣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法律快车提醒您,但这只是简化了庭审程序,是否当庭宣判或择期宣判还是要由承办法官根据庭审情况来定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三、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特点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特点是:

  1.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3.简易程序的庭审阶段简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和辩护;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互相辩论。

  4.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一审普通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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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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