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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责任人是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12 10:39:36 人浏览

导读:

不同的公司,清算责任人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责任人是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责任人是股东。公司进行清算的,应该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一、公司清算责任人是谁

  法律规定清算组负责人是公司的股东或者是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而清算组负责人在股东中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清算组成员应当履行什么义务

  法律快车提醒您,清算组成员应当履行清算义务,依法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债权、债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破产清算债权人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向法院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余下债务不再偿。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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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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