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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9 11:17:49 人浏览

导读:

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区别是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不同、暴力程度的要求不同等。如在司法实际当中,聚众斗殴罪的行为人往往具有报复性的主观目的,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并不具备该主观要件。

  一、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不同。

  单方聚众斗殴型犯罪常带有报复性,往往是对方有人与己方发生过矛盾,从而聚集多人,欲以殴打对方的形式重新夺回利益或脸面。而多人合伙寻衅滋事更多的是为了打人取乐,肆意挑衅、无事生非,无明确理由,无确定目的。在实践中,从主观动机这一角度可以比较明显地区分两罪。

  2.犯罪的时间、地点、对象是否确定。

  单方聚众斗殴型犯罪往往表现为有组织、有策划的行为,对斗殴的时间、地点都事先确定,犯罪对象也仅限被斗殴方。多人合伙寻衅滋事型犯罪的犯罪对象随意性较大,往往表现为随意纠集几个人,不分时间、地点、方式,见人就打,被打者往往不知被谁打,为何被打。

  3.暴力程度的要求不同。

  聚众斗殴罪对暴力程度没有要求,只要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即可构成本罪。殴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则要达到“情节恶劣”的要求。

  二、聚众斗殴判多久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聚众斗殴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1.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应予立案追诉。

  2.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

  所谓“组织”,是指有目的、有计划地将分散的人员安排起来使之成为某一特定的集团或群体。具体到本罪,只有运用言语等煽动和纠集多人去斗殴,并且负责组织的人数在3人以上,才能认定组织作用。

  所谓“策划”,是指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计划方案、进行部署安排。具体到本罪,策划作用是对聚众斗殴活动进行整体部署安排,制定具体的行动时间、地点、方案等。这种部署、计划安排即使最终没有完全被实行也不影响策划者的策划行为性质的成立。

  所谓“指挥”,是指指使、命令、全面的调度。具体到本罪,指挥作用主要是指发号施令,命令、分配人员参加斗殴等。而且这种“指挥”也必须是全局性的。法律快车提醒您,在斗殴过程中具体的参与人员临时性的分配打击对象或教唆他人采取某种打击方式等行为,一般不认定为“指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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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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