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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如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9 10:11:13 人浏览

导读: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为行为的性质不同;行为的方式不同以及犯罪的对象不同等。如在司法实践当中,滥用职权罪是侵犯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合法性,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则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一、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区别如何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如下:

  1.行为性质的差异,滥用职权罪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玩忽职守罪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职守;

  2.行为方式的差异,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行为,玩忽职守罪多表现为不作为;

  3.犯罪对象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合法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二、滥用职权罪一般判几年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滥用职权罪会被刑事拘留几天

  法律快车提醒您,刑事拘留一般是三十七日内。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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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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