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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2 10:39:03 人浏览

导读:

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的情形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夫妻共同财产去公证处公证有效的,只要携带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即可。

  一、什么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的情形是: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财产去公证处公证有效吗

  夫妻共同财产去公证处公证有效。法律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以下:

  1.实物分割,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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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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