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罪名大全 > J-P类罪名 > 滥用职权罪 > 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区别

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8 07:01:38 人浏览

导读:

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区别是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以及立案条件也不同,滥用职权罪更多是国家工作人员随意使用自己的职权损害国家利益而玩忽职守则是工作人员不积极履行职责。

  一、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区别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如下:

  1.行为性质的差异,滥用职权罪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玩忽职守罪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职守;

  2.行为方式的差异,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行为,玩忽职守罪多表现为不作为;

  3.立案条件的差异,根据相关解释,滥用职权造成1人死亡,或者重伤2人,轻伤5人以上可以立案;玩忽职守除死亡1人外,重伤3人,轻伤10人以上可以立案。滥用职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立案20万元;玩忽职守需要30万元;

  4.犯罪对象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合法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二、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

  法律快车提醒您,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三、滥用职权罪多久能判刑

  犯罪的刑事责任,一般会在法院受理案件后的二个月内判处,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则可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则需报请最高院予以批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