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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怎么界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1 20:40:15 人浏览

导读:

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双方的工资、经营收入、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双方继承或受赠得到的财产(明确说明属于一方的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后共同财产怎么界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1.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分配情况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三、夫妻一方转移共同财产该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夫妻一方转移共同财产处理方法如下: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3.离婚后,取得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对方转移或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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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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