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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怎么样才成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7 00:09:23 人浏览

导读:

行为人非法拘禁受害人持续时间达到二十四小时,或者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一次性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情形的,行为人构成非法拘禁罪。

  一、非法拘禁怎么样才成立

  以下情况成立非法拘禁罪,具体如下: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4.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等。

  5.非法拘禁造成重伤和死亡,是指非法拘禁本身造成重伤、死亡、重伤、死亡结果和非法拘禁之间必须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非法拘禁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

  2.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过失不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二者的区别如下

  1.犯罪目的不同。实施绑架的目的是为了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而实施非法拘禁的目的则是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或是为取回“自已应得”的财物。

  2.侵犯客体不同。绑架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属于复杂客体;非法拘禁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属单一客体。如果索要自已的财物,就不涉及侵犯他人财产权利问题,故以索要被害人合法的债务为目的进行绑架案件,一般认为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以非法拘禁罪处理。

  3.客观方面不同。绑架罪的客观方面构成不仅要有对被害人的非法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提出不法要求的行为,一般表现为暴力、胁迫等方法对被害人造成伤害;非法拘禁罪的客观方面构成仅仅是行为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一般表现为公开或半公开的扣押或限制等行为。

  4.债权债务关系不同。绑架罪的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非法拘禁罪的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为非法的债权债务、超过实际数额的债务或者根本不存在债务关系,从而将被害人非法拘禁向其索要财物的行为,则应认定为绑架罪。在司法实践中,应当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与被害人确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认定为非法拘禁罪,否则,应当认定为绑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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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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