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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6 17:31:52 人浏览

导读: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挪用资金罪行为人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本单位资金,其目的只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而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

  一、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有什么区别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

  2.在客观表现不同。

  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只有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

  3.在主观上不同。

  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并非暂时使用。

  二、挪用资金罪必须满足哪些构成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涉及挪用资金罪必须满足以下构成条件:

  1.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2.客观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主观方面是故意。

  4.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追诉时效什么时候算起

  挪用资金罪追诉时效从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

  状态犯是通常犯罪所表现的形态,即犯罪既遂以后,犯罪行为就结束了,与不法状态是否存在没有关系。例如盗窃一辆汽车,占有汽车的不法状态与盗窃行为没有关系。继续犯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步。常见的继续犯如非法拘禁,绑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毒品、假币等持有型的犯罪。挪用资金罪不符合继续犯的特征,应属状态犯。因为只要行为人将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其犯罪行为即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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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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