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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属于什么罪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5 17:44:59 人浏览

导读:

滥用职权属于滥用职权罪,具体是行为人滥用职权导致国家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如果是相关的国家工作人员接受他人的贿赂后又滥用职权的则是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

  一、滥用职权属于什么罪行

  1.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对作为本罪构成要件的“重大损失”,不能单纯理解为有形的损失,而应包括无形的损失。

  2.关于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属于普通法条,此外,刑法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特殊的滥用职权的犯罪即特别法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触犯特别法条时,也可能同时触犯本条的普通法条。在这种情况下,应按照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认定犯罪,即认定为特别法条规定的犯罪,而不认定为本罪。

  3.行为人接受他人的贿赂后又滥用职权给他人谋取利益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同时触犯本罪与受贿罪。这时,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只不过是受贿得以实现的条件,因此,只要能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的行为不再具有独立的意义,对之应以受贿罪从重论处。如果收受的贿烙不大不能构成受贿罪的,则应依本罪治罪,而不能不以犯罪论处,从而轻纵犯罪。

  4.行为人利用职权侵吞、骗取公共财物,从本质上讲亦具有滥用职权的性质,如果因其贪污行为又致使其他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同时触犯本罪与贪污罪,属想象竞合,对之宜择一重罪以后者等处罚。

  二、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

  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三、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有序的活动;

  4.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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