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法 > 相邻关系 > 相邻权纠纷找什么部门解决最有效

相邻权纠纷找什么部门解决最有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06 10:53:27 人浏览

导读:

相邻权纠纷最有效解决部门有国土部门、林业部门、建设、城管部门。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在于两者的权利不同、性质不同、采取的行为不同、原则不同等。

  一、相邻权纠纷找什么部门解决最有效

  相邻权纠纷找国土部门、林业部门、建设、城管部门等。

  1.处理相邻关系纠纷应当由当事人各方自愿协商,和平解决争端;

  2.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当事人各方可以共同请求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对争议进行调解。

  同时,对争议的情况,提请有关主管部门(比如国土部门、林业部门、建设、城管部门)给予协助,在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的前提下争取调解处理;

  3.在当事人各方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调解失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诉请法院,请求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来解决。

  实际生活中,相邻关系处理不好,当事人之间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影响正常社会秩序。

  二、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

  法律快车提醒您,相邻关系是指房屋相邻的人要按照双方生产、生活方便,团结互助和公平合理去处理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是需要事先约定的。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法律制度

  三、相邻关系的主体

  不动产所有人、不动产经营权人、不动产承租人和不动产借用人,客体是由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所引起的和邻人有关的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益。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