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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争执是否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1 12:07:37 人浏览

导读:

夫妻争执一般不会认定为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进行的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性的谩骂与恐吓等侵害行为,一般性的口角争吵不是家庭暴力。

  一、夫妻争执是否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

  夫妻之间争吵一般不属于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二、家庭暴力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三、怎么防止或者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法律快车提醒您,防止或制止家庭暴力的方式:

  1.受害人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公安机关会立即制止家庭暴力,并帮助受害人就医、验伤。

  2.受害人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提出劝阻、调解请求。

  3.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反家庭暴力意识,有效预防家庭暴力的出现。

  4.相关部门开展培训工作、健全家庭关系等指导工作、组织调解工作,以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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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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