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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属于什么罪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4 10:03:52 人浏览

导读:

滥用职权属于国家权利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自己手里的权利,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行为人构成滥用职权罪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滥用职权属于什么罪名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法律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法律快车提醒您,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二、滥用职权罪怎么惩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在哪

  1.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

  2.行为方式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不作为。

  3.立案条件的区别。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滥用职权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2人、轻伤5人以上即可立案;玩忽职守除造成死亡1人以外,重伤要3人、轻伤10人以上才能立案。滥用职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0万元即可立案;玩忽职守则要30万元才能立案。

  4.犯罪客体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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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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