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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的种类有哪些类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3 12:47:39 人浏览

导读:

刑事证据的种类有记载的案件事实情况内容的书证,受害人对于受案过程的陈述、侦查机关在案件侦查过程中的笔录,相关机构的鉴定意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

  一、刑事证据的种类有哪些类型

  刑事证据的种类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二、刑事证据三性原则

  1.真实性。真实性也叫做证据的客观性或者确实性。它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任何案件事实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之间发生的。案件事实发生后,必然会在客观外界遗留下某些物品或痕迹。这些事实以及它们同案件事实的联系都是客观的。证据的真实性是证据最本质的特征;法律规定,一切证据材料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2.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又称相关性,是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客观性固然是证据的重要特征,但仅有客观性的事实还不能成为证据,还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与案件情况没有联系的客观事实,不能起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作用,不能成为案件的证据。证据与案件事实的联系是多种多样的。有因果联系,条件联系,时间联系,空间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其中,因果联系是最常见、最主要的联系。一切倾向于证明待证事实可能存在或可能不存在的证据均为相关证据,否则不具有关联性。

  3.合法性。法律快车提醒您,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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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刑事证据证明标准

  我国刑事证明标准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般认为对此应做如下理解:

  1.据以定案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

  2.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

  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

  4.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惟一的,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

  上述四点具备,才能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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