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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是违法行为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11 00:02:39 人浏览

导读:

不正当竞争是违法行为的,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的区别在于两者的主体不同、后果不同、手段不同等。

  一、不正当竞争是违法行为吗

  不正当竞争是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二、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的区别

  法律快车提醒您,不正当竞争与垄断行为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垄断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优势,而不正当竞争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

  2.后果不同,垄断的后果是相关领域没有竞争或者竞争程度小,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力;

  3.手段不同,垄断表面上可以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实施,不正当竞争是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谋取利益,如欺骗、贿赂、诽谤等。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

  不正当竞争的主体是经营者,但下列情况,政府部门、个人等也可以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

  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所实行的限制竞争行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可以作为主体;

  2.虚假宣传行为中可由广告主(经营者)、广告代理制作者、广告发布者共同构成;

  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主体可以是经营者或者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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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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